反無人機的相關政策文件
2016年民航總局:發布《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空中交通管理辦法》;
2017年5月民航總局:正式下發《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》;
公安部:發布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公告。違規飛行無人機等最高可拘15天;
2018年公安部裝財688號《公安部關于無人機偵測反制裝備列裝配備的意見》。
2018年公安部裝財741號《關于反無人機挑戰賽裝備遴選結果的通報》。
2019年公安部裝財556號《關于推薦無人機反制裝備的通知》。
2019年民航局發明電1089號《關于下發“民航重大航空運輸任務保障期間低慢小升空物防空工作規范”的通知》。
司法部監獄管理局(2019) 司獄字 165號 《關于加強監獄無人機防御工作的意見》,要求在 2019 年年底前監獄全部配備符合國家無線電管理要求的無人機防御裝備,依法依規建立無人機防御系統。
國家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發 (2018)88 號公室《關于加強反恐怖重點目標無人機防御工作的通知》。
司法部科信辦、部監獄局、部戒毒局發司科信通 [2019]10 號《關于印發 監管場所無人機防控系統建設技術指南(試行) 的通知》。
地方文件:
廣西地方標準《反無人機智能管控系統技術要求》。
廣東省公安廳:發布《關于加強無人機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》,廣東黨政機關、軍事管制區等區域上空將禁飛無人機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。該通告自2017年8月1日起實施,有效期3年。